******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教育培训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教育培训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招标编号:0692-2431Z******)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教育培训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类别 |
维保期限 |
最高限价 |
备注 |
眼科教育培训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 |
1项 |
服务 |
1年 |
¥******.00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网:******/,同时提供。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7 月 3 日17时00分止;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在平台上((******/ebidding/#/login))购买招标文件,用账号密码登录【交易平台2.0】后点击“项目管理”-“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购买文件”;如项目免标书费,直接点击“文件下载”即可。未在【交易平台2.0】注册过的新用户请点击平台登录页面右侧“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可选择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者微信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注:(1)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3)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 小时内开具,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 格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同纸质发票,如需纸质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3.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跳转到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请点击右侧“文件下载”按钮后,保存到本地即可。如无跳转,请点击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的项目-->文件下载”。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下午14:00-14:30。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
4.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递交,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二部,收件人:张工、******,若以邮寄形式递交,文件到达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邮寄前需将快递单号发至邮箱(******),如有遗失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附电子文件一份(格式为word或pdf,载体形式为U盘/光盘)。
4.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下午14:30。
4.6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银行子账户。因此,******银行账号是不一样的,所以请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网站拟投项目的“项目工作台”-“费用”-“保证金管理”中查看拟投招标项目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请投标人务必将每个招标项目的保证金分别汇入与其对应的保证金帐号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将保证金汇入与其投标项目/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或将引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
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保证金。
******银行回单或保函等)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有限公司网站,选择主页上方菜单栏“项目管理”-“我的项目”进入拟投项目的“项目工作台”-“费用”-“保证金管理”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招标项目结束后,我公司将按投标人保证金汇款路径原路退还保证金。因此,投标人不得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如汇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怡、谢亚卫(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965;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00、510000;
网址:******
电子邮箱:******、******(电话无人应答请联系邮箱)
3、操作咨询
叶小姐: 020-****** 李先生: 020-****** 李小姐: 020-******
邓先生: 020-****** 苏小姐: 020-****** 杨小姐: 020-******
史先生: 020-******
注册审批
陈小姐: 020-****** 郑小姐: 020-****** 龚先生: 020-******
CA证书申请
朱小姐: 020-******
业务推广
石先生: 020-****** 李先生: 020-****** 唐小姐: 020-****** 文先生: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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