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b24c0228c
******宣传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 1项 | 人民币75万元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箱地址:
******),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发送:1)《购买文件登记表》(在代理机构官网下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响应主体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提供);3)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5.缴纳磋商文件费用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沙和路支行
账号:
************693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有限公司(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宣传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
******项目负责人:吴小姐、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
******、020-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