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BN-高陵区-2024-00317
项目名称:高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8,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4、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南街39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瑾阳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