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铁塔单一来源租用服务需求公示
(单一来源)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铁塔单一来源租用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预算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租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铁塔租用 | 35米以上,含塔上挂载空间,机房设备安装空间6U,电力保障和巡检维护 | 49.4万元 | 座 | 13 | 1年 | 吉林省通化市、白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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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具备营运资质,未经铁塔公司同意,其他单位不得进行使用,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获取的条件。
五、公示日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
六、意见反馈和有关说明
其它供应商对单一来源有异议,且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如下:
1.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邮箱主题:铁塔租用服务反馈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确认。
2.供应商按顺序提供材料(格式自拟)
(1)建议、意见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需盖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授权人授权书
(5)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满足我部项目需求。
反馈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上顺序制成1个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如提供虚假资料,恶意提报,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我部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其他供应商响应,达到竞争条件的,经我部确认,改为其它采购方式,公示期满后,如无其它异议,拟确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如提供虚假资料,恶意提报,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我部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公示媒体
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