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S3-1地块、一期A地块)拆卸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S3-1地块、一期A地块)拆卸服务,招标人为******办事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卸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S3-1地块、一期A地块)拆卸服务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
2.3 资金来源: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
2.4 项目内容:拆卸沙涌南片区S3-1地块和一期A地块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其中建筑物面积约11000平方米,地台约5800立方米,具体以实际拆卸工程量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2,159.20元(大写:柒拾壹万贰仟壹佰伍拾玖元贰角整)。
2.5 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3、投标资格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6.3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①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2平台服务费20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5.3 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
5.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址:******/)发布。
(1)招标人:******办事处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洪荫街13号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
(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洪荫街1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形式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为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办事处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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