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池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贵池区灾毁恢复重建(G237)、路面修复养护(G318)、灾害防治(G237)及桥梁防护(高坦大桥)工程
2.标段名称;池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贵池区灾毁恢复重建(G237)、路面修复养护(G318)、灾害防治(G237)及桥梁防护(高坦大桥)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31页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 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 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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