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 号)要求,为推进安康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工作,现就委托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项目法律意见书及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编制安康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
(二)编制安康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
(三)编制安康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
(四)对安康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二、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评估机构具备房地产评估及土地评估资质且在陕西省土地估价备案名单中;
3、参加报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4、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该项目最终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2日。
四、报名地点: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602室。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及报名函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