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拟对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互联网专线业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互联网专线业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
(二)项目规模: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为1幢地上7层、地下2层的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2332平方米。全面保障区文化艺术中心日常办公、数字文化服务、大型文化活动开展等场景下的网络需求,确保网络运行的稳定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三、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四、技术及商务需求
(一)核心服务要求
项目 | 参数要求 | 验收标准 | 备注 |
专线带宽 | ≥100Mbps(独享,上下行对等) | 运营商每月提供带宽测试数据可视化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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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资源 | 固定IPv4地址≥8个 | 需提供IP地址段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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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质量 | 本地时延≤30ms,本地丢包率≤0.1% | 运营商每月提供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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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署要求
1.接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1层机房
2.开通时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测
五、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7,223元/月,一年总预算为86676元(含税,超出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广州本地化运维团队(提供人员社保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不存在与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投标文件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承诺函(见附件1);
(二)报价文件(见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参照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不能删减);
(六)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七)业绩经验;
(八)项目总体技术方案。
八、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应按本公告“七、投标文件提交资料”中的顺序装订成册,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整套文件须以骑缝章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确保文件装订完整性和法律效力;
(二)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三)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四)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并于2025年5月20日17时前送至: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714(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7楼),逾期恕不受理。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总分为100分。
十、中标单位的确定
采购人组织3人评标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比选,并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十一、中标通知
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合同的签订事宜,并立即开展工作。
十二、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报名资格。
十三、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
附件1:申请人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文件.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附件4:比选评分标准.docx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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